清远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清远企业社保代缴服务

更新时间:2018-06-13 243次浏览 | 信息编号:z10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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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介绍
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根据《清远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职工(含男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二)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异地生育可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及条件 如终止妊娠时正常在保并且之前累计缴交生育保险满一年可以申报生育保险待遇。相关事项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参保人如需异地生育的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参保所属地社保局填写《清远市医疗保险异地住院申请表》办理异地住院申请; 二、终止妊娠起一年内持相关材料至参保所属地社保部门申报生育待遇; 三、社保部门受理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发工作,并相关生育待遇划拨至参保人提供的个人账户中。 四、所需提供材料: 1.《清远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参保单位公章; 2.医院的收费收据、费用累计清单、诊断证明书或相关医学证明原件; 3.参保人身份证、结婚证、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当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新生儿的出生证或死亡证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申报未就业配偶生育相关医疗费用需提供其未就业证明。 5.参保职工本人或单位在指定金融机构开立的储蓄存折或借记卡的账号(卡号)复印件。 生育保险的支付标准 新:按省生育保险规定应修改为如下标准: (一)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按清远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审核给予报销;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报销100%、二级医院报销90%、三级医院报销80%。 (二)生育津贴: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其用人单位上一自然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金除以30再乘以假期天数。 我司简介: 骏伯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具有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核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骏伯人力集团具有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才租赁劳务派遣、业务外包、社保及公积金代缴、员工补充福利计划及高级猎头等核心产品。截止到目前,骏伯已为数千家大、中型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其中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  全国300多个城市:陆续建立了以广州、北京、上海、深圳为中心辐射全国的300多个网点,网点遍及中国大陆所有31省市,是中国网点覆盖全广东21地市及中国大陆31省市的人力资源外包供应商。  社保咨询及代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经理 手机/微信:13411160517 QQ:1250216152 热线:020-38023598-8302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东塔803-806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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